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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羊城晚報”8月7日報道,8月4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深圳監(jiān)管局連續(xù)開出13張罰單(深金罰決字〔2023〕1-13號),分別指向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眾惠財產(chǎn)相互保險社、鼎和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華商銀行、東莞銀行深圳分行等六家機構。其中,第1號、第2號、第11號共三張罰單,均與微眾銀行有關。由于“汽車貸款首付資金及附加消費貸款用途審核不到位,商用車貸款金額審核不嚴”,微眾銀行被罰款120萬元,罰金也是本輪處罰中最高的一筆。
除公司層面被處罰外,還有兩名相關負責人被處以警告和罰款。其中,張璐對深圳前海微眾銀行商用車貸款金額審核不嚴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并罰款5萬元。楊培宇對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汽車貸款首付資金及附加消費貸款用途審核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給予警告并罰款5萬元。
事實上,這并非微眾銀行首次吃“高價罰單”。按照原深圳銀保監(jiān)局在2019年8月公布的處罰信息,微眾銀行“向關系人發(fā)放信用貸款;組織員工經(jīng)商辦企業(yè);員工使用本行貸款購買股票及期貨;財務部門負責人未經(jīng)核準履職長期未整改”,最終沒收違法所得29.1萬元,罰款2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本輪處罰,系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深圳監(jiān)管局自7月份掛牌后公布的首批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