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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訴昊華能源(601101)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2月16日在北京金融法院迎來又一批案件的開庭審理。該案件前期已有一審判決結(jié)果,法院判決公司需對投資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據(jù)昊華能源此前披露的公告顯示,已有555名投資者起訴索賠,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約為1.15億元。
昊華能源因2015年至2018年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被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據(jù)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本案訴訟時效尚未屆滿,凡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相應損失。適格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昊華能源2015年至2018年的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近期被北京證監(jiān)局處罰。
1月5日,北京證監(jiān)局網(wǎng)站更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證監(jiān)局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關于昊華能源年報審計執(zhí)業(yè)中未勤勉盡責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了立案調(diào)查、審理,決定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責令改正,沒收業(yè)務收入3726414.99元,并處以3726414.99元的罰款;同時對兩名相關人員分別處以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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